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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农村合作社要具备什么条件,有什么好处?

成立农村合作社要具备什么条件,成立有什么好处?

合作社在农副产品的农村各个储存、加工、合作好处运输、社具销售(包括批零销售和进出口)以及农用生产资料的条件定货、运输、成立购买和质量检查等诸多环节,农村根据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。合作好处

为农民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,社具节约成本,条件减少浪费,成立确保农副产品保值增殖以及农用产品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,农村达到合作社经营利润最大化的合作好处目的,从而从根本上大幅度地增加农民的社具收入。

成立条件:

1、条件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,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,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。

2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,可以有一个企业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;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,企业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。

3、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。

4、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。

5、有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。

6、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。

扩展资料:

基本特征

自愿、自治和民治管理是合作社制度最基本的特征。合作社作为一种独特的经济组织形式,其内部制度与公司型企业相比有着本质区别。

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建立在企业利润基础上的资本联合,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,“资本量”的多寡直接决定盈余分配情况。

在合作社内部,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成员在合作社中“股金”,而是“交易”。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交易上所需的服务。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。

合作社的盈余,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积累外,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进行分配。

实行按股分红与按交易额分红相结合,以按交易额分红为主,是合作社分配制度的基本特征。当然,合作社与其他经济主体的交易也会也是以营利为目的的。
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农民专业合作社

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什么是合作社,我整理了以下内容。

合作社的性质

合作社不是企业,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,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、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。

所谓合作经济组织,首先强调的是“合作”,然后是“经济组织”,这是两个基本要素。

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分,合作社分为生产合作社、流通合作社、信用合作社、 服务合作社。

合作社的优点

在当前的农村,第一批搞合作社的人大多比较有实力,在种植领域或者销售领域有一定威望的人,这样的人大多都比较有市场经验,懂得怎样去研究市场,迎合市场需求。

只要了解市场需要什么,马上带动全村人加入合作社,统一种植经济作物,比如防风,当归等药材,又或者草莓,香瓜等大棚水果,这就从另一方面带动了农村经济,也让自己的收入增加了。

合作社成立条件很低,只要拿着5个农村户口的农户去工商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,就能注册合作社。

有了合作社,在整合和统筹农村各种资源上就有了独特优势,比如融资贷款,水电优惠、补贴资金等都大幅度提高。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企业都采用“公司+合作社”的发展模式。

合作社就是一个有组织的主体,它能把农户、土地、资源等都集中起来,共同做一个产业,这样抗风险的能力就大大提高了。产业要经营,肯定不能靠个人,一定要靠经营主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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